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2021年2月考核招聘临床检验负责人公告

2021-02-02 14:24:24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拟通过直接考核招聘1名博士研究生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检验负责人,现将直接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独立核算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成都国际医学城(温江上医国际广场)。是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第五执业地点,与省医院同质化发展。目前开设神经心理、疼痛医学中心、心身消化、PICU、综合心身/儿少等5个临床科室,后期拟设置心身心脏科、心身睡眠科、心身老年科、心身中医科等临床科室。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附件1)。

4.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方式一:邮箱投递(发送PDF扫描件)

电子邮箱:scsjingyizhongxin@163.com

方式二:现场报名或将资料标准格式复印件邮寄至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

)报名时应聘者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身份证

5.职称资格证

6.其他与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10日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二段33号(上医国际医学城),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行政楼6楼综合办公区

邮    编:611130

咨询电话:028-81020030   黄老师

四、考试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考试后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考核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入职办理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医院将确定为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核通过后办理入职手续。招聘人员应承诺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提出辞聘或调动申请。

八、其他

在上述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九、监督电话

028-81020036(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纪检)

附件:1.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招聘岗位条件和报名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