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2020年7月人员招聘参加体检考生名单公告
2020-08-11 10:19:21
根据《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2020年7月人员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及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现将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7:50。
集合地点:电话通知。
三、体检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事项并严格执行,若未按照此要求而产生了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2.基本信息及病史采集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晨勿嚼口香糖。
5.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6.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我们将根据您报考的职位检查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
7.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8.考生可在二小时内完成三次血压检测,每次间隔十五分钟以上,以对考生最有利的检测结果为准。
9.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疑似受孕者,需提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妇科等相关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完成未体检项目,医院根据检查结果作出体检结论。
10.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1.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2.亲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同体检。
1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7394383(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综合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7394384(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纪检)
附件:1.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2020年7月人员招聘参加体检考生名单.docx
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
2020年8月11日